拉力試驗機傳感器的標定:
一般來說,傳感器在出廠之前或者出廠使用了一段時間后,都必須按有關技術規定,用試驗的方法,找出其輸入輸出的關系,即確定或驗證輸入與輸出的換算關系及性能技術指標。
拉力試驗機傳感器一般標定過程可以說是一個實測的逆過程。在實測某一個非電量時,先通過拉力試驗機傳感器將其變為電量,測得電量的大小,再根據輸入與輸出的關系,換算成待測的非電量;而標定則是先給出一個已知的輸入非電量,通過傳感器等,測得對應的輸出電量,經過一定的數據處理,得到輸出與輸入的關系,因此,按給出的輸入量方式,標定又可以分為優良法標定和相對法標定。
將拉力試驗機傳感器安裝在杠桿式二等標準測力機上,聯接上測量儀器和記錄儀器。標準測力機的工作原理如下:
未安裝拉力試驗機傳感器前,先移動零位平衡塊,使杠桿自重處于水平位置,通過觀看平衡指示器判斷指針是否指零。指零平衡后,裝上傳感器。
施加在杠桿長端施力臂上的砝碼分為上、下兩組,上砝碼由100N重的5個砝碼組成,下砝碼由500N重的11個砝碼組成,每個砝碼應由天平檢定,誤差不得超過其名義值的±0.005%,長短臂的杠桿比K=10,所以施于傳感器上的拉力F=K*G(K為杠桿臂長度比;G為砝碼產生的重力)。
在標定拉力試驗機傳感器時,標定測力機按技術規定分n次由小到大,再由大到小逐級加載,每加一次載荷F1時,傳感器就將對應輸出一電壓值V1,*后可得一組F1-V1數據表。